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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打工人不追了刑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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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打工人不追了刑偵3

事情辦完之後秦奕仁上班,明月去采購擺攤需要的東西。

電動三輪小吃車,這個小市場就有。

明月花了幾千大洋拿下,又去買了天然氣,調料。

然後還去踩點看哪裏的人流量大。

最後她確定先在大學城附近的美食一條街那裏試試,晚上人流量多,她擺晚上的。

第三天一大早她就去采購新鮮肉類跟蔬菜做鹵味,同時買了調料。

她不打算賣鹵味蓋飯了,米飯占地方且不方便,還不如直接只賣鹵味。

傍晚,明月騎著美食三輪車,進入了夜市,她沒有去跟其他人搶占位置,而是默默去了最後面。

然後開鍋,鹵味咕嚕嚕的開始沸騰,濃郁霸道的香氣逐漸飄散到了整條美食街。

明月拿下一次性口罩,戴上一看就特別衛生的防飛沫透明口罩,手上還帶著手套,裝備齊全,看上去非常衛生。

不一會兒就有人過來了,明月的牌子上價錢寫的清清楚楚,因此並沒有多少顧客跟她交流,都是默默選東西,然後遞給她。

或者跟她指一下要什麽鹵味。

明月緊繃的眉眼逐漸松和下來,擺攤比她想的要簡單一些。

“那個…姐姐,你好好看啊。”

明月擡頭,看到一個拿著手機,臉很紅的女生,她很不好意思又充滿期待問:“我可以跟你拍張照嗎?就一張!”

她還豎起了一根手指。

明月楞了一下,這是第一次有人想跟她合照。

她遲疑兩秒,隨後搖頭拒絕。

有一就有二,那接下來如果其他人有這個要求,她是做生意好,還是陪其他人一起拍照好?

“好吧,那麻煩你給我稱一些豬肚,雞胗,大概要三十塊的。”

女生遺憾的放下手機,眼睛落在顏色漂亮的鹵味上,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明月給她稱著,順手接過旁邊兒遞過來的麻辣燙菜籃子,把這些菜放進一個空格子裏煮著,旁邊兒的人忽然出聲說:“我的加點兒粉。”

並不算熟悉的聲音,但明月只聽過那麽一次就記住了。

她驟然偏頭朝旁邊兒看過去,對上了一雙帶著笑意的眼睛。

男人依舊是一身定制西裝,只不過外套脫了掛在臂彎,他穿著銀灰色襯衫跟銀色西裝馬甲,微微彎腰跟明月對視,“又見面了。”

明月心跳忽然加速,她胡亂的應了一聲,點點頭,把切好的鹵味裝好遞給那個女生,女生付了錢,走的時候磨磨蹭蹭一直在往回看。

沒辦法,斯文西裝男跟清冷小攤主,這兩個人站在一起的時候氣場真的好和諧!

尤其是小攤主,之前明明那麽冷淡,但一看到西裝男之後眨眼頻率都快了!

還手足無措的多給她加了兩塊兒鴨脖!

嘖嘖嘖!

就沖這免費的兩塊兒鴨脖,這cp她嗑了!

“…你的菜。”明月放配菜的時候下意識沒加花生。

男人看了眼,輕聲道:“我現在已經能吃花生了。”

“哦,是嗎。”

明月嘴上冷冰冰的,手上用勺子挖了兩大勺油炸花生米放在他碗裏,“補上了。”

男人看著堆高到幾乎冒出來的菜,有些啼笑皆非。

他記得他選的好像沒這麽多吧?

弄這麽多,他恐怕吃不完。

這麽想著,男人穿著幹凈整潔的高定西裝在簡陋的凳子上坐下,把塑料碗放在折疊桌上開吃。

然後吃著吃著……就吃完了。

吃完了他也沒付錢就走,而是幫明月維持現場秩序。

聞著香味兒來買吃的的人越來越多了,擠在攤子前面亂糟糟的。

他一出馬,很快亂糟糟的學生就排好了隊——沒辦法,他們剛認出來,這位是他們學校裏那位很火的心理學教授。

學生對老師有種天然的畏懼,所以他們乖乖聽話排隊。

直到帶來的東西都買完了,明月擡手把燈牌一翻,賣完了三個明晃晃的大字出現在攤子上面。

後面沒買到的人只能遺憾離開,明月收拾東西的時候男人也沒閑著。

幫她把桌子折疊好,凳子重起來。

明月阻止了他伸向裝著其他人吃完後留下的食物垃圾的桶的手,自己提起桶拿到遠處專門處理食物垃圾的回收站,把整個桶都扔進去。

她買的時候特意買的一次性塑料桶,桶挺脆的,唯一的好處就是便宜,丟掉也不心疼。

空著手回來,她用酒精凝膠給手消毒後,把之前專門盛出來放好的一盒鹵味遞給男人。

男人眉梢微挑,沒有客氣推拒,而是幹脆接過,“上次話還沒說完你就跑了,現在你叫什麽名字?我叫鄭贏,贏是輸贏的贏。”

明月收拾調料的動作頓了頓,“跟以前一樣,明月。”

孤兒院的孩子被收養了之後都會改名,有屬於自己的姓氏。

可她現在依舊是跟著孤兒院院長姓喬,名字也沒變過。

她沒被收養過。

鄭贏得出了這個結論。

也是,如果被收養了,按照明月的年紀,她現在應該才大三或者大四,而不是出來為了生計奔波。

鄭贏安靜的看著明月,他沒有問太過隱私的問題,只是微微笑著說:“目前在這個學校裏就業,你在這裏擺攤挺好的,改善夥食了,我以後可每天都要來吃的。”

明月抿了抿唇,在他放松的態度下,莫名的心情沒那麽忐忑了。

她輕輕嗯了一聲。

鄭贏跟她擺擺手就走了。

明月把桌子跟凳子往三輪車上收拾,收拾好準備走的時候發現她三輪車表盤上貼了一個便利貼。

一百塊被壓在便利貼下面。

便利貼上是寫的很好看的鋼筆字,“就不坑你一頓飯錢了,以後吃的時候還多著,不差這一頓。”

後面跟著一個笑臉。

明月心裏微微一動,她看了好一會兒,才小心翼翼的把便簽疊好收起來。

如果說她小時候幫過秦奕仁,在秦奕仁那裏勉強算一個恩人。

那鄭贏就是她幼年時期的英雄。

那時候鄭贏還沒被收養,他比她大四歲,每天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不是在跟人打架,就是在去跟人打架的路上。

那時候整個孤兒院的孩子都怕他,護工雖然頭疼卻並不敢欺負他。

因為鄭贏是真敢翻墻出去找警察報警說他們虐待的。

明月是被父母扔在孤兒院門口的,她小時候跟普通人不太一樣,她不怎麽會哭,也不會笑,就木楞楞的,看到蛇或者老鼠也不會害怕,在大人眼裏就跟傻子一樣。

所以他們當著她的面兒因為她吵架,當著她的面商量怎麽扔掉她,然後帶著她坐上火車,來到另一個城市,把她扔到孤兒院門口之後就跑了。

她就這麽進入了孤兒院。

來到這裏的她依舊不哭不笑不會討人喜歡,沒有大人喜歡她,小孩兒也會沖著她發洩不開心。

推搡,辱罵。

喬明月那時候才五歲多,她連反抗能力都沒有。

然後很俗套的,鄭贏出現了。

他罩著她,警告其他人不準欺負她。

喬明月不明白為什麽他跟其他人不一樣,他會給她帶好吃的,還會跟她說一些很奇怪的話,也會教她對某些事該做出什麽反應。

“我感覺你挺酷的,被打被罵竟然連哭都不哭一下。”

“這是我從同桌那裏說服來的點心,她好傻的,我吃不完,分給你一半吧,你記得以後要還我。”

“他們欺負你你為什麽不反擊?你不反擊的話,你會被欺負死的。之前就有一個人死了,其他人都說是失足淹死的,其實是被人推下去的,我看的清清楚楚。”

“我聽那些大人說你這樣是有病,難怪其他人想欺負你,原來是他們覺得你是病人,很弱小啊。”

“今天有人家說想收養我,我不太願意去,他們家裏已經有小孩兒了,肯定不會對我好的。”

“這次的父母沒有小孩兒,年紀也都大了,我想去看看。”

“我要走了,明月你得變得正常一點兒,會哭會笑,那樣才會有父母願意收養你。”

“你看就像這樣笑,還有這樣是哭,實在哭不出來你就撅嘴好了。”

“我會經常回來看你的,如果有人欺負你你就跟我說,我打他!”

後來,有一天鄭贏回來的時候明月被一個孤兒院裏十四歲多的小男生壓著扒衣服。

她那時候十歲,不懂這種行為代表了什麽,就那麽安靜的看著他,臉上還帶著鄭贏教給她的微笑。

然後鄭贏在她被扒光之前出現了,用藍白運動校服蓋住她赤裸的上半身,隨後就壓著那個小男生打。

後來來了很多人,鄭贏把那個男生的頭打破了。

他臉上也有被反擊打出來的傷,但他不在意,他只是很難過的問她:“你為什麽不反擊?”

明月不懂,“…我不知道應該反擊。”

鄭贏說:“那你現在知道了,不管誰要脫你衣服,那個人就是在欺負你。”

明月乖乖點頭。

然後鄭贏就被帶走了,從那之後再也沒來過孤兒院。

明月也是從那次之後才被院長特意科普了男女差別,知道了自己曾經面對過什麽。

因此在八歲的秦奕仁遭受那種情況的時候,十歲多的喬明月才會出手。

鄭贏是她麻木的過去生活中,唯一鮮亮跳躍的色彩。

所以哪怕在雨中被拉住,看到變了很多,褪去尖刺只剩溫潤的他的時候,她能夠一眼認出來。

是他。

她少年時期的英雄。

教給了她怎樣變得‘正常’一些,融入這個社會的引路人。

她怎麽可能會遺忘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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